1、(一)“之”“之”这个虚词在课文里共出现了十三次。
2、这十三个“之”,有四个意思。
3、①作动词,解释为“去,住”。
(资料图片)
4、如:辍耕之垄上。
5、2、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
6、这两句话中的“之”均为动词。
7、②“之”在句中是虚指的,无意义,只起调协音节的作用,在白话中不必译出。
8、如“怅恨久之”中的“之”。
9、③结构助词“的”。
10、如: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11、2、复立楚国之社稷。
12、这两句话中的“之”都是这一用法。
13、④作代词,指代人、事或物,相当于“他(们)”或“它(们)”。
14、如“二世杀之”句中的“之”应解释为代词“他”,全句可译为“二世杀了他”,“他”指的是扶苏,而不可说“二世杀了扶苏”,“之”不直接等同于扶苏。
15、指代人的还有“楚人怜之”,这个“之”指代的是项燕。
16、“令辱之”、“陈胜佐之”两句中的“之”都指代“吴广”。
17、 “杀之以应陈涉”中的“之”指代的是“地方官吏”。
18、指代事的有“然足下卜之鬼乎”,2、“固以怪之矣”。
19、1指代的是“举大计反秦事”。
20、2指代的是前文所说的“得鱼腹中书” 这件事。
21、指代物的是“皆下之”中的“之”,应解释为“它们”,指代的是“这些城池”全句可译为“都攻下(取)了它们(指这些城池)”。
22、(二)“以”“以”在课文中出现的频率也是很高的,共八次,却有七种不同的用法,“以”是用法较复杂的一个文言虚词。
23、“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句中的“以”是连词“因为”2、“或以为死,或以为亡”,在这句中,“以”是介词“认为”(见王力《古代汉语》)。
24、3、“今诚以吾众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在此句中“以”是介词“把”4、“固以怪之矣”,句中的“以”是副词,同“已”,“已经”,通假字。
25、5、“祭以尉首”, 是动词,“拿,用”(见杨树达《词诠》)6、“徇蕲以东”,是陪从连词,与方位名词连用,如“以南、以东、以上、以下” (见杨树达《词诠》)。
26、7、“杀之以应陈涉”,“令辱之,以激怒其众”,这两句中的“以”用法相同,是连词“来”。
27、(三)“乃”在本文中,“乃”的用法有三种。
28、一、判断词“是”。
29、 “当立者乃公子扶苏”句中的“乃”就是判断词“是”,全句意为“该立的是太子扶苏。
30、”二、副词“于是,就”。
31、 乃丹书帛曰“陈胜王”。
32、2、乃行卜。
33、3、乃谋曰…… 4、乃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
34、5、乃令符离人葛婴徇蕲以东。
35、6、陈胜乃立为王。
36、这六句中的“乃”都是这种用法。
37、三、副词“才”。
38、 “乃入据陈”中的“乃”为副词“才”,本句意为“(义军)才进入陈县”。
39、“乃”在我们学习过的古诗文中的用法还有:代词“你(的)”如:“家祭勿忘告乃翁”(陆游《示儿》)。
40、2、副词“竟”。
41、如“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42、”(陶渊明《桃花源记》)(四)“为” “为”一般有两个用法,一是作动词,读wéi。
43、作动词用的“为”,涵义非常广泛,许多动词可以用“为”来表示。
44、二是介词用,读wèi。
45、作介词的“为”的用法也相当灵活。
46、本文的十个“为”中,有八个是动词。
47、若为佣耕,何富贵也。
48、2、为屯长。
49、3、项燕为楚将。
50、4、或以为死,或以为亡。
51、5、吴广以为然。
52、6、为坛而盟。
53、7、陈用为将军,吴广为都尉。
54、8、功宜为王。
55、1可以解释为“作为”。
56、2、3、7、8的意思相同或相近。
57、都可以解释为“任,担任”,10也可以灵活地解释为“称”,全句意为“论功劳应当称王”。
58、4、5意为“认为”。
59、6的意思是“修筑”。
60、“为”作介词用的句子有“为天下唱”,在本句中“为” 的意思是“向,对”。
61、全句意为“向天下人发出倡导”。
62、2、“士卒多为用者”,“为”是表示被动的介词“被”,全句意为“士卒们大多愿意被吴广差遣”。
63、 文中出现的虚词还有“而、矣、也、乎”等,这些词在文中的用法,除“而”外,都比较单一,容易理解,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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