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关注:湘潭两名男子辱骂、打伤交警被刑事立案

湖南日报   2023-05-07 10:19:27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6日讯(通讯员 向小渊)民警开展“戴盔行动”劝导工作时,反被群众辱骂、打伤。日前,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对汤某某、熊某某袭警行为刑事立案。

原来,3月29日,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雨湖大队六中队指导员段斌华带领辅警王定波,在姜畲镇新城村桥湾子赶集市场一带开展“戴盔行动”专项工作,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进行安全劝导。

段斌华、王定波巡逻至赶集市场门口时,看到刘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还推着一辆无牌摩托车在路面上准备驾驶。段斌华立即上前告知其驾驶摩托车需佩戴安全头盔,并发现刘某某的摩托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牌照,遂要求其停下配合调查。 刘某某对民警辅警的依法执法行为极不配合,丢下摩托车准备逃跑时,一不小心自己摔倒在地上。周围居民陆续到现场围观,有个别人罔顾事实真相借机起哄,质疑交警的执法行为不当,对段斌华、王定波进行指责、辱骂。

汤某某在现场对段斌华、王定波进行口头辱骂,多次用拳头朝段斌华挥打。期间汤某某情绪激动,随手在地上捡起一块小石头准备殴打段斌华时,被围观群众及时制止。

围观群众熊某某在现场情绪激动,拿着拐棍去追打段斌华,并在地上捡起小石头朝段斌华和王定波砸去,所投掷的石头砸到辅警王定波的头部。

经调查后,目前汤某某、熊某某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4月28日,湘潭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到交警支队雨湖大队召开维权抚慰会议,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执勤受伤民警辅警参加会议。会上,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陈学群代表市局维权委员会对受伤的民警辅警规范、文明执法予以认可,对受伤的民警辅警进行慰问,并送来抚慰金。

警方提醒:维护民警的执法权威,不仅是保护一线执勤民警辅警及其家属人身安全和维护社会正常公共秩序的必然要求,且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法律的尊严。在此,我们呼吁大家,对公安机关的现场执法存在疑义的,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投诉举报,但绝不能采取极端过激的行为暴力抗法,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